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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活动

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检查组到我县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时间:2022-09-27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

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证文物保护项目尽快见效,9月22日,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马文青、四级主任科员张强,省文物局计财处处长孔祥珍、二级调研员刘雪梅、二级主任科员(纪检监察员)张会丽一行莅临我县,对2021-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及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文广旅局(文物局)三级调研员张水木、纪检组副组长王丽,市文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米柯莱,县委常委、副县长玉素甫·库尔班,县文广旅局局长张玲玲、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主任王团乐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

 

检查组在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孔祥珍主持,玉素甫·库尔班代表县委县政府致辞,王团乐就我县2021年-2022年文物保护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汇报,最后,马文青作重要讲话。会后,检查组仔细查阅了项目建设相关档案资料,调阅了财务支付凭证。重点对项目招投标及资金使用,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项目实施及资金执行进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下午,检查组分别到中共中央中原局临时驻地旧址、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检查组对我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指出要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快解决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付进度问题,加强项目完工后文物保护展示利用工作,促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让文物“活”起来。

 

 

 

 

 

通过此次检查,宝丰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克服困难,快速推进项目实施,加强资金支付力度,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作用,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惠及民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